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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职院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14-11-28
阅读量:501

  新同学,祝贺你被我校录取。

  为方便你顺利入学,现将你在入学报到时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4级我院新生报到时间是 8月 27日 至 8月 28日 。新生一律凭《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报到程序表》的要求,办理新生报到与注册手续。2014级新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20天。逾期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乘车路线:

  1)省外考生可在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广州、昭通乘坐直达宜宾的火车,也可在北京、上海、昆明、广州乘坐直达宜宾的飞机,请就近转乘。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2)报到期间我院在宜宾市内各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点,专车接待来自各省的新生到校。自行到校的同学到达宜宾市后可按以下提示乘车:

  高客站到达:乘22到新村下车。

  西门车站、火车站到达:乘1路到新村下车。

  南客站到达:乘5路车到火车站转乘1路到新村下车;或乘10路到新村下车。

  市政广场:乘23路到新村下车。

  二、报到时携带材料的说明1、录取通知书。学校在注册时将收回录取通知书,建议考生在报到前自行复印录取通知书保留。2、银行缴费回执。采用汇款方式缴费的新生需带备查。3、身份证。4、户口迁移证。按照大学新生的户口自愿迁移原则,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要将户口迁移到我校的考生请注意:①《户口迁移证》须逐项规范填写,字迹清晰整洁,迁入地址应注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迁移原因应注明“大中专学生升学”,字迹不清楚的必须填写清楚后加盖派出所户口校对章;②《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相同;同时《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上的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③无身份证者或身份证丢失者,应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已办待发”、“未补办”、“从未办理”等字样);④《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并必须注明户口系“农业”或“非农业”。新生入学办理落户时请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保卫处。5、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党员报到后,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党员原所属党组织。新生团籍在毕业学校提取,报到后交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收取交所属系(部)团总支,最后由系(部)交院团委。6、新生纸质档案。交接程序请按《2014级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须知》办理。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2张。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预收学费  

(元/年)  

住宿费  

代管费  

公寓物资  

合计  

说明  

(六人间)  

(元/年)  

(元/年)  

(元)  

(元)  

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生物技术及应用、酿酒技术、工程造价  

3700  

800  

800  

400  

5700  

住四人间的学生按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住宿费。  

材料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技术、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物流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电脑艺术设计、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4100  

800  

800  

400  

6100  

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600  

800  

800  

400  

6600  

  注:①建筑设计技术〈铁道工程方向(西南交大班)〉、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电气化(西南交大班)〉、通信技术〈铁道信号方向(西南交大班)〉三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在本院学习的前两年期间,学费按我院标准收取;学生在本院学习两年后转到西南交大峨眉校区,学费按8000元/年/生标准收取。②代管费含教材费、本子费、等级考试费、文印费、体检费、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超支水电费,在学生毕业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③我院实行学分制,实际学费按学分收取。

  2、缴费方式:原则上要求新生持信用卡或储蓄卡到校刷卡缴费。

  ①银行卡缴费:信用卡或储蓄卡须是有“银联”标记的、可在全国通存通兑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以及其它银行的储蓄卡或信用卡,卡上须存有能保证交费的足够存款余额。通过学校计财处的POS机直接划账缴费,不收取手续费。

  ②电汇缴费:也可以采用电汇缴费方式。新生缴费可通过银行汇款到我院以下账户(只按收费标准汇款,生活费自带);采取电汇缴费的学生在报到时应出具银行缴费回执单,同时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姓名及录取专业。

  收款单位(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③现金缴费:确实无条件办理信用卡、储蓄卡或者确实无条件采用电汇缴费的新生,可持现金到学院收费处缴费。

  四、注意事项

  1、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到校时只需携带随身衣物。学院代购的公寓化物资包括:棉絮、垫絮、枕芯、被套、床单、蚊帐、毛巾、枕巾、水桶、面盆、水瓶、草席、饭盒、口盅、枕套等,以学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的成本价为依据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我院在除宜宾以外的其它城市无接待站。新生途中注意安全以防被盗、被骗。

  五、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生档案的交接与传递程序,有效防止新生档案因交接或传递失误导致的丢失,特对我校新生档案交接与传递作如下说明:

  (一)新生档案的传递途径

  1.由新生本人自带档案至学校;

  2.由新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寄送档案;

  3.无纸质档案,仅有招生录取过程中远程网上录取的电子档案(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不同省(市、自治区)新生档案的传递途径可能有所不同,盼请自行前往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新生档案的交接程序

  1.新生自带档案应由新生本人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处的统一安排,入校报到时及时送交至所在系部。同时,各系部在收到新生档案时应及时登记并出具“新生档案接收单”;

  2.由新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集中寄达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新生档案,招生就业处将登记后统一交学生处管理;

  3.对无纸质档案,仅有招生录取过程中远程网上录取的电子档案的新生,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下载并打印学生电子档案(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表》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纸质文本后,及时向新生所在系部传递。

  (三)对于报到后学校未收到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全)的新生,新生本人应到所在市(地、州)招生办公室(或原就读中学)查询,并及时将新生档案(或档案所缺的材料)送交到相关系部。

  被我院录取的2014级新生应高度重视并认真配合做好自己档案的交接工作,以避免因为档案丢失或档案材料不全造成学成毕业后就业时的各种困难。

  五、联系方式

  现代制造工程系陈效军书记:0831-8272182、13550703233

  自动控制工程系张焕国书记:0831-8276314、13890964965

  建筑工程系张中东书记:0831-8271875、13980394187

  经济贸易管理系谢贵副书记:0831-8270620、13990929201

  生物化工工程系刘雪梅书记:0831-8270083、13990929506

  人文社科系郑国金书记:0831-8270312、13990905984

  五粮液技术学院贺大松书记:0831-8271002、13608297150

  学院地址: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

  邮编:644003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831-8275466、8274690、8274290、8275411、8270844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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