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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阅读量:369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

  恭喜您金榜题名 欢迎您来学院就读

  一、201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请勿提前报到),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考生档案(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高中就读学校领取)来校报到。

  地点:南昌市红角洲卧龙路269号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来校,请在9月2日之前把学费存入学院账户:(户名: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账号:36001050490052500186,开户行:建行南昌前湖分理处)并将转账凭证传真给学院招就处(传真为0791-83956685),征得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

  新生入学报到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车、船半票。

  二、户口迁移:根据规定,新生入学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个人决定。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办理。

  迁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红角洲派出所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办理《迁移证》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写明出生地;

  3、身份证号码应为18位码且与出生年、月、日相符;

  4、迁移原因必须注明大中专招生或升学;

  5、迁移证上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党团组织关系: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共青团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需经所在市(县)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外省学生转入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往单位为“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江西省学生的党组织关系直接转往“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关系自带。

  四、收费情况:学院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费。

  1、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年)

备注

1

学费

5000


2

住宿费:公寓楼

1000

四人间

公寓楼

700

六人间

3

教材费

350

多退少补

4

体检费

60

(代收费,只有第一年收)

5

保险费(三年)

114

自愿投保,投保额每人每年38元


合计

6524

按公寓楼(四人间)计算

注:微软、4G网络中兴、淘宝创业合作班由企业加收每人每年5000元实训费,慧众聚成合作班由企业加收每人每年6000元实训费。

 


  2、新生请将学杂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建设银行卡内,尽量不要携带现金,以免新生在入学报名交费时排队等候。

  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可自带生活用品,(但要防止黑心棉进校园)也可来学院选购。为了给新生提供方便,学院确定由学院商业街提供以下生活用品,由学生自由选购,每套成品价275元(包括盖被、被套、垫褥、床单、踏花被、蚊帐、竹席、枕芯、枕套、枕巾、脸盆、水桶、热水瓶、茶杯、饭勺、饭碗共16件)。

  4、按省学生军训管理有关规定,端正军纪军容,新生军训时需统一着装。军训服装费用在军训前按每套75元招标价另外自行购买。

  五、接站时间:我院于8月29日至8月30日在南昌火车站、南昌西客站、徐坊客运站、洪城客运站设立新生接待点迎接新生。火车站接站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9∶30,汽车站接站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6∶30。如有到达南昌市青山路汽车站的同学,请换乘88路公交车到徐坊客运站,以便统一接待。

  六、学院地址和乘车路线:新生报到时如错过了接站时间,请乘车至“老福山站”下,换乘225路(长班)公交车到“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站下车即到。

  七、新生到校报到途中尽量结伴而行,注意旅途安全。

  “专升本”政策简介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专科各专业三年级学生均有“专升本”资格。我院学生可自愿报考江西省内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如: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院校。招生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学院推荐表现好、成绩优良并取得江西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的学生均可报考。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直接进入大学三年级就读,按本科院校标准缴费,享受普通本科生待遇,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此外,我院学生还可通过成人专达本,自学考试专达本,完成本科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贷款年限上,原则上按全日制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3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学生须按等额本金的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其中,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贷款人自付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9年全面启动,承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5市50个县(市、区)包括:赣州、南昌、宜春、抚州、新余市,并通过学生本人开通的支付宝直接转入学校账户;省农村信用社承办6市50个县(市、区)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申请流程具体为:

  1、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取贷款申请表,开立银行账户。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次审查借款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和父母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困难证明、贷款申请表。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借款合同。

  3、持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借款合同回执单前往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表格完善相关信息后,对其贷款进行网络回执确认,信息将反馈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收到的学校网络确认回执,将贷款申请汇总,交由经办银行进行网络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贷款经由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至学生所在高校专用账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将通过学生注册的支付宝直接转入学生所在高校的专用账户,农信社贷款资金将直接打入该生的银行账户,学生在获得贷款金额后,自行到学校的财务处上缴学费。)

  5、高校财务处对本学年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贷款到账情况确认,将到并将多出部分退还。(注:外省学生生源地的助学贷款问题请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所有新生都必须如实填写,可复印后再进行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生所在系部的带班辅导员留底存档。此表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第十页后。或通过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iea.cn),进入学工处资料下载一栏,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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