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阳光工程(国发﹝35号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兼顾”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代码269号;邮编 学院简介:学院创建于30多年来,学院一大批校友成为省内外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期间,学院将致力于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第五条 招生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通过网络和媒体以及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消息为准。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168cm以上,女生身高160-173cm,男c字表c字表 相关说明 新生入校以后,学院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制:普通专科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收费标准:我院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每生每年学费
第十四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附则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政策外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若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院招生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95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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