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創辦于1960年,是中國政府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首批獲得中國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的大學,是中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及中國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現任校長為華文教育專家、博士生導師賈益民教授。建校五十餘年以來,華僑大學培養的17萬余名畢業生遍佈海內外,其中來自港澳臺地區和40多個國家的校友4萬余人,是目前在校境外學生最多的內地高校之一。
華僑大學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為辦學方針,堅持“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和“會通中外、並育德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一元主導、多元交融”的校園文化,人才培養成績斐然。學校設有29個學院,90個研究機構,88個本科專業。擁有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哲學、歷史學、農學、教育學、藝術學共12個學科門類,形成理工結合、文理滲透、工管相濟、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各類在校學生3萬余人,包括來自港澳臺地區和40多個國家的學生5000餘人,是海外華僑華人青年選擇來華求學最多的中國高校之一。
學校以“重視基礎、拓寬專業、增強能力、提高素質”為人才培養目標,努力造就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適應海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擁有一支教學經驗豐富和科研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並積極開展對外教育和學術交流,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加拿大、菲律賓、泰國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80餘所高校和相關機構建立合作交流關係。華僑大學的工程學科、管理學科、經濟學科的辦學水平位於中國大陸高校前列。其中建築學、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工商管理、旅遊管理等專業已成為在中國大陸有較大影響的品牌課程。華僑大學在教學上實行國際通用的學分制,對海外及港澳臺的學生給予關心與學習幫助政策,校園文化呈現國際化、多元化色彩。
華僑大學位於中國福建省,在泉州市(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最佳魅力城市)和廈門市(聯合國最佳人居獎的中國海上明珠)分別設有校區。學校的教學基礎設施完善,實驗室設備先進,圖書館藏圖書文獻數據105萬種、370萬冊,具有中國大陸高校一流的學生宿舍和餐廳,學習生活環境舒適優美,是海內外學子求學的聖地、成才的搖籃。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 [2011]18 號)精神,我校根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1 、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 、在臺灣或在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就讀的,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經畢業學校專函推薦且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表現優良和個人興趣特長突出,最終通過華僑大學審核後錄取。
3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節假日除外)。
三、 申請方式
1 、網上下載申請表格報名:http://zsc.hqu.edu.cn/ (請在“表格下載”欄目選擇《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下載填寫)
網上報名後列印《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 、填寫申請報名表格後郵寄相關申請材料到我校招生處(在申請截止日前寄到)。
四、申請材料
1 、填寫完整的《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影印本;
3 、往屆高中畢業生攜帶畢業證書影印本;應屆高中畢業生攜帶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預畢業證明原件,證明上應注明學籍號;
4 、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須加蓋學校公章);
5 、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6 、個人陳述。字數控制在500字之內,請另行附頁。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五、華僑大學2015年臺灣免試生招生專業一覽表
學院 |
代碼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學科門類 |
招生科類 |
學制 |
國際學院 (泉州校區) |
01 |
經濟學類(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02 |
經濟學類(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全英文教學)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03 |
計算機類(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軟件工程專業全英文教學,廈門校區) |
工學 |
理工 |
4 |
|
04 |
藥學(全英文教學,生物醫學學院承辦) |
理學 |
理工 |
4 |
|
05 |
工商管理類(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06 |
國際商務(全英文教學)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07 |
工商管理類(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旅遊管理專業全英文教學)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廈門校區) |
08 |
哲學(中西人文綜合試驗班) |
哲學 |
文理兼報 |
4 |
09 |
社會學 |
法學 |
文理兼報 |
4 |
|
經濟與金融學院 (泉州校區) |
10 |
經濟學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11 |
金融學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12 |
投資學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13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14 |
電子商務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法學院 (泉州校區) |
15 |
法學 |
法學 |
文理兼報 |
4 |
16 |
法學(涉外法律方向) |
法學 |
文理兼報 |
4 |
|
國際關係學院 (廈門校區) |
17 |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 |
法學 |
文理兼報 |
4 |
體育學院 (泉州校區) |
18 |
體育教育(含籃球等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管理與運動休閒、海外體育教育,師範類) |
教育學 |
文理兼報 |
4 |
華文學院 (廈門集美) |
19 |
漢語國際教育(廈門校區) |
文學 |
文史 |
4 |
文學院 (泉州校區) |
20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文史 |
4 |
21 |
新聞學 |
文學 |
文史 |
4 |
|
22 |
廣播電視學 |
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
23 |
廣告學 |
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
外國語學院 (泉州校區) |
24 |
英語 |
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25 |
日語 |
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
26 |
翻譯 |
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
數學科學學院 (泉州校區) |
27 |
數學與應用數學(輔修金融學專業) |
理學 |
理工 |
4 |
28 |
信息與計算科學(移動互聯網方向) |
理學 |
理工 |
4 |
|
統計學院 (廈門校區) |
29 |
統計學 |
理學 |
理工 |
4 |
機電及自動化學院 (廈門校區) |
30 |
機械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31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工學 |
理工 |
4 |
|
3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33 |
工業設計(數字工程動畫、工業產品設計) |
工學 |
理工 |
4 |
|
34 |
車輛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35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工學 |
理工 |
4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廈門校區) |
36 |
應用化學(拔尖人才試點班) |
理學 |
理工 |
4 |
37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38 |
材料化學 |
工學 |
理工 |
4 |
|
39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40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拔尖人才試點班) |
工學 |
理工 |
4 |
|
41 |
功能材料 |
工學 |
理工 |
4 |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廈門校區) |
42 |
應用物理學(拔尖人才試點班) |
理學 |
理工 |
4 |
43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工學 |
理工 |
4 |
|
44 |
電子信息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45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理工 |
4 |
|
46 |
通信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47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工學 |
理工 |
4 |
|
48 |
自動化 |
工學 |
理工 |
4 |
|
工學院 (泉州校區) |
49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學 |
理工 |
4 |
50 |
信息工程(移動通信技術方向) |
工學 |
理工 |
4 |
|
51 |
物聯網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廈門校區) |
5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工學 |
理工 |
4 |
53 |
軟件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54 |
網絡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55 |
數字媒體技術 |
工學 |
理工 |
4 |
|
土木工程學院 (廈門校區) |
56 |
土木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57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58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59 |
工程管理 |
工學 |
理工 |
4 |
|
化工學院 (廈門校區) |
60 |
生物技術 |
理學 |
理工 |
4 |
6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工學 |
理工 |
4 |
|
62 |
製藥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63 |
環境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64 |
環境科學 |
理學 |
理工 |
4 |
|
65 |
生物工程 |
工學 |
理工 |
4 |
|
66 |
園藝(觀賞園藝方向) |
農學 |
理工 |
4 |
|
建築學院 (廈門校區) |
67 |
建築學 |
建築學 |
理工 |
5 |
68 |
城鄉規劃 |
工學 |
理工 |
5 |
|
69 |
風景園林 |
工學 |
理工 |
5 |
|
生物醫學學院 (泉州校區) |
70 |
藥學(專業課中英雙語教學) |
理學 |
理工 |
4 |
工商管理學院 (泉州校區) |
71 |
工商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72 |
市場行銷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3 |
會計學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4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5 |
國際商務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6 |
人力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7 |
物流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78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公共管理學院 (泉州校區) |
79 |
公共事業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80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81 |
土地資源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82 |
城市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旅遊學院 (泉州校區) |
83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84 |
旅遊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85 |
酒店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86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管理學 |
文理兼報 |
4 |
|
音樂舞蹈學院 (廈門校區) |
87 |
音樂表演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88 |
音樂學(海外教育,師範類)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
89 |
舞蹈表演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
90 |
舞蹈學(海外教育,師範類)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
美術學院 (泉州校區) |
91 |
美術學(中國畫、油畫二個方向)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92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含動畫方向>、環境設計<室內設計>、產品設計三個專業) |
藝術學 |
文理兼報 |
4 |
(1) 理工科高中畢業生可報讀所有專業;文科及商科高中畢業生可報讀除理工類外的所有專業;
(2)選讀美術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含動畫方向>、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室內設計>)、音樂學、舞蹈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及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不加試專業課程,但要求學生具有相應的專業素質和專業基礎。根據國家教育部門和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可申請轉入其它本科專業。
六、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綜合素質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我校對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5年7月30日前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七、培養與管理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學校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培養與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八、學費及住宿費(收費以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准)
(1)學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學習類別 |
學士學位課程 |
|||
一般科類 |
美術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含動畫方向>、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室內設計>)、音樂學、舞蹈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 |
藥學專業(中英雙語教學) |
全英文教學專業 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專業 |
|
學費 |
5460 |
9360 |
6760 |
28000 |
注:1.我校學士學位課程採用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情況根據學生實際選修學分計算;
2.“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學生赴美學習期間按美方大學相關規定標準繳納學費及住宿費,美方合作大學為專案學生提供數額不等的獎學金。
(2)住宿費:
泉州校區及廈門校區(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住宿類型 |
住宿費 |
設施 |
單人房 (泉州校區) |
5800 |
空調、彩色電視機、電話、洗手間、熱水器、專線連接Internet、書桌、24小時保安值班 注:床上用品需自行准备。 |
雙人房 |
3800 |
|
四人房 |
1300 |
九、獎學金
華僑大學面向當年錄取的全日制臺灣新生設立境外新生優秀獎學金,臺灣學生可以憑學測成績申請,獎學金分為四等:特等獎學金每生人民幣6萬元,一等獎學金每生人民幣4萬元;二等獎學金每生人民幣2.5萬元;三等獎學金每生人民幣1萬元。
華僑大學面向當年錄取的全日制臺灣新生設立境外生新生專項獎助學金,臺灣學生可以憑學測成績申請,專項獎助學金分為兩等:第一學年學費全免;第一學年學費半免。
教育部面向高校在讀全日制臺灣學生設立臺灣學生獎學金。其中本專科學生獎學金分三等: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人民幣5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人民幣 4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人民幣 3000元。
十、全英文教學及部分專業課英文授課專業
華僑大學設有全英文教學專業5個:國際商務(全英文教學)、藥學(全英文教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教學)、旅遊管理(全英文教學)、軟件工程(全英文教學)。設有部分專業課程中採用中文和英文授課的專業1個:藥學(專業課中、英文雙語教學)。就讀以上專業的學生,均有機會參加“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的選拔,前往美國相關大學學習。
十一、“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
華僑大學2015年在部分專業直接招收“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開設有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計算機類三類專業,2015年招生專業以最終公佈為准。申請者,需具備較好的英語學習基礎,以個人提供的相關成績證明材料為參考。
“1+2+1中美聯合培養國際班”是我校與(教育部)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學共同合作設立, 作為《中美人才培養計畫》121雙學位項目的子項目,其主要形式是第一學年學生在我校學習時,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和美國州立大學與學院協會負責聯繫美方合作大學和我校一起作為共同教學單位,國際班課程由美方合作大學教師和我校全英文授課教師共同承擔。第二、三學年學生可申請赴美進入《中美人才培養計畫》121項目中任何美方合作大學的大類專業(但必須是我校同時開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第四學年返回華僑大學並按在美方合作大學所學專業進入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國際班學生可在四年內同時獲得中美2所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美方大學學位可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如第二學年未能赴美學習,可按照華僑大學相關規定至報考類別所在學院學習,第一學年不接受轉專業申請。
十二、 聯繫方式
華僑大學招生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楊思椿科學館五樓
電話:86595-22695678
傳真:86595-22691575
E-mail:hqdxjwzs@sina.com
網址 :http://zsc.hqu.edu.cn
華僑大學臺灣校友會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72巷7弄1號6F
聯絡電話:02-2731 6681 聯絡人:許老師
Email:fzmy_321@139.com
臺灣推廣教育協會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開封街二段24號2樓
聯絡電話:02-2311 8247 聯絡人: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