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校長保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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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凡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並持香港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學生均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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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學習成績優良及平時品行表現良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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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科技創新、社會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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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音樂、舞蹈、體育、美術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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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科類 |
參考學生選修科目及專業特長,尊重學生志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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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與審批流程 |
1.學生填寫申請表,向所在中學校方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2.中學校長簽署意見;提供學生成績與排名、在校表現等資料。 3.相關材料於2015年1月2日前,遞交到華僑大學香港辦事處(北角英皇道367-373號上潤中心19D)。 4.面試,通知錄取結果;符合條件的學生,保送錄取本科;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將作為推薦生,可根據文憑試成績申請免試。 5. 文憑試放榜後,方辦理領取錄取通知書及繳交學費等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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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2014年12月8日-31日 |
面試時間 |
2015月1月18日-19日 |
備 注:1.符合申請資格中的任一條即可申請保送,報名費為600元港幣。凡通過校長保送方式並經華僑大學審核後錄取的學生有機會獲得半免一年學費或以上的獎學金;
2.“香港中中聯會會員中學高中畢業生保送入讀華僑大學申請表”可於華僑大學招生資訊網(http://zsc.hqu.edu.cn/)下載,表格影印有效。
3.諮詢電話:25645133 諮詢電郵:hquhk@hotmail.com
聯 絡 人:華僑大學董事會香港辦事處 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