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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12-07
阅读量:765

  一、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考试时间:登录学校网站www.hgtc.org.cn。

  2、报考我校考生标记代码:21鹤岗师专(兼报高考)或61鹤岗师专(只报单考)。

    二、报考条件

  黑龙江省内已具备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证的人员、复转军人,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均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三、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费(元/年)

  1630302会计60三年4500

  2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60三年4500

  3540502工程造价60三年4500

  4670202商务英语60三年4500

  5670408体育运营与管理60三年4500

  合计300

  注:全日制学习,专科学历。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样,学费4500元/年、宿费600元/年,分年交纳,书费500元(多退少补)。

    四、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加入我校单独招生报名qq群,填报专业,需认真填写。

  2、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试前一天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实行“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综合卷,分值为300分;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重点考查初、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由学校自主命题和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专业技能等内容,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总分400分。

    六、录取原则

  1、遵照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文化课总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参考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最低分。

  4、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毕业待遇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网址:http://www.hgtc.org.cn

  (0468)3593550 3593180 3593520 3593118

  15146888555 18846899677 15146889688 15945889997 1871463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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