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简章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2-03
阅读量:816

  根据黑招考办普招〔2015〕1号《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5年我校将在部分专业面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工校、企业和社会继续进行单独招生。

  一、有关政策

  1、单独招生为国家政策,由学校命题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招生形式,且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

  2、单独招生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领导下,由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3、学制三年,全日制学习,专科学历。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样,学费4500元/年、宿费600元/年,分年交纳,书费500元(多退少补)。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颁发电子注册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1

540301

煤矿开采技术

3

20

4500

2

540307

矿山机电

3

20

4500

3

540504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3

20

4500

4

620206

会计与审计

3

100

4500

5

620401

市场营销

3

50

4500

6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粮油加工与检测方向)

3

30

4500

7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北大青鸟网络工程师方向)

3

30

4500

8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30

4500

合计

300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黑龙江省内已具备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证的人员、复转军人,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均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二)报名办法:考生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报考我校考生标记代码:21鹤岗师专(兼报高考)或61鹤岗师专(只报单考)。

  (三)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13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9:00-11:30。

  2、考试地点:鹤岗师专附属小学(实验小学),地址:工农区站前路林业局对过。

  3、考试内容。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课笔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共300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重点考查初、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

  4、考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www.hgtc.org.cn)或电话咨询0468-3593550查询成绩。

  五、录取

  1、录取时间:2015年4月8日至10日。

  2、录取原则:遵照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文化课总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参考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加分录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考生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⑴近五年内在企业中获奖者。

  ⑵被企业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

  ⑶在企业中有发明创造的或者有改革创新的。

  ⑷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条件者,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等。

  4、录取程序: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最低分。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颁发电子注册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不需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

  六、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 3593180 3593520 3593118

  13946749797 18646881503 17094866919 15146889688 13694694567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