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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2-27
阅读量:1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19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邮政编码:2430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新生享受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由学院高职招生录取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录取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专业科类计划数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 中职其中:面向退役士兵

合计

115083030020
610207动漫制作技术3电子信息402020
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电子信息602535
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电子信息402515
610214电子商务技术3电子信息4040

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3文化艺术2020

630302会计3财经商贸906030
630801电子商务3财经商贸8080

630701市场营销3财经商贸503020
630604连锁经营管理3财经商贸603525
540501建设工程管理3土木建筑806020
630903物流管理3财经商贸503515
590107食品营养与检测3食品药品与粮食503020
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装备制造90403020
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装备制造3535

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3装备制造3535

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装备制造4545

560103数控技术3装备制造452520
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交通运输604515
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装备制造3030

600405空中乘务3交通运输302010
640101旅游管理3旅游352015
640301会展策划与管理3旅游4040

620201护理3医药卫生453510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或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参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考相应专业录取条件。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基本条件

  ⑴女性身高:162-175厘米,男性身高:175-182厘米;

  ⑵双眼矫正视力(E形视力表)不低于4.5,无色盲、色弱;

  ⑶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口吃,身上裸露处无疤痕,无明显的“ O ”型和“ X ”型腿。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本专业加试。具体加试内容、流程及要求在学院招生网站另行公布。

  第六章 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同时须填报我院院校及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

  第十八条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确认

  达到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一)网上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完成后打印准考证。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7年3月25日10:00至4月6日16:00

  (二)现场确认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测试费50元,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4月8日8:30至17:00

  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提供资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第七章 测试

  第十九条 测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测试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方式为合卷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纲要详见有关通知公告。

  第二十一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一)测试对象及时间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

  (二)测试地点: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三)测试实施及内容:见附件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50% +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50% + 分类考试招生加分

  第二十三条 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学院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单独划线,具体按《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及鼓励政策。

  本免试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一)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

  2、免试申报流程

  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⑵2017年3月30日前到我院进行免试入学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资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入学审批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初审通过后,经学院按照规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一周),考生享有免试入学资格。

  (二)加分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4、说明: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登记表。

  ⑵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考生,须到竞赛举办主管部门开具获奖证明。

  ⑶加分审核后,须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规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A志愿不能满足,按其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

  填报单列计划院校志愿的退役士兵按照以上录取规则单独录取。

  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第二十七条 录取流程

  1、学院预录取:

  学院于2017年4月16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2、考生确认录取:

  考生须在2017年4月27日至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3、说明:

  ⑴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⑵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55)2765000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5)2753032 传真:(0555)2753032

  电子邮箱: zsb@mastc.edu.cn QQ:2502152359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5828182873

  微信公众平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三章 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

  第三十三条 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2017年2月20日前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材料发至有关普高和中职学校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网上填报我院志愿
2017年3月19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017年3月30日前办理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初审
2017年3月31日免试入学考生信息审核及公示
2017年4月6日前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网上确认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
2017年4月6日公布免试考生名单
2017年4月8日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到我院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办理加分审核
2017年4月9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空中乘务专业加试)
2016年4月16日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2016年4月24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2016年4月27日至28日我院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2016年5月16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录取委员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