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已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根据招生简章之规定,现依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将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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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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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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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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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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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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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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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宁夏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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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名招生计划按入选资格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文史43名、理工117名。
2.如某省某科类有入选资格考生,则至少分配该省该科类招生计划1个,剩余计划分别按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3.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生源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志愿,投档后,我校将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某省合格生源不足,我校将调整已分配的计划到有合格生源的省份进行录取。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