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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5-11-08
阅读量:467

  一、报名

  1.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2.报名办法。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6日至3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 (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 -3-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3.确认时间。3月10日至3月11日。

  4.确认方式。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二、统一考试和说明

  1.考试科目。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200分。

  3.考试组织。全市统一命题

  4.考试时间。3月28日上午 8:00-10:00。

  三、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 4月17日至4月19日

  2.填报地点。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

  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提前批次为招生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批次设有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有Ⅰ、Ⅱ、Ⅲ、Ⅳ、 Ⅴ、Ⅵ 6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志愿设有Ⅰ、Ⅱ、Ⅲ 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 分数计算:

  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 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五、 录取时间:

  4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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