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简章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27
阅读量:722

  一、指导思想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5〕55号)精神,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

  1.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5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拟定计划为800人,招生专业9个。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 注

(年/元)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00

3

4600

 

计算机应用及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6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350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3500

含: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50

3

4200

 

药学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100

3

5460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200

 

口腔医学技术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200

 

护理(限康复护理方向)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200

3

5460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条件:参加了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自愿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我省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截止时间定在2015年4月15日。

  3.专业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至少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我院的录取志愿。

  五、测试与选拔

  我院单独招生的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来源设定测试方式和内容:

  1.2015年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测试方式为: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使用语数两科成绩),不再命题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识、选题回答等。两项权重值均为50%。

  2.2015年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和未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考生的测试办法为: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项权重值均为50%。

  ①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为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各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两科考试时间共60分钟。

  ②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对所报专业的认识、选题回答等。

  3.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1.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定在4月18日至19日,考生统一集中到学院本部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测试前电话通知每位考生。测试时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③考生填写《考生信息表》。

  2.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及未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时间集中定在4月18日至19日,考生统一集中到学院参加文化水平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测试组电话通知每位考生。测试时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③考生填写《考生信息表》。

  六、录取原则

  1.依据文化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发放预录通知书。

  3.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4.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7. 被预录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确认录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在与学院签订《诚信协议书》和预交一年学费后,我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8.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学生人数未达到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数,我院将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补录。

  八、日程安排表

  

工作时间

工 作 内 容

3月11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月14日

学院招生工作动员会议

3月16日至3月20日

下校招生宣传

4月15日

考生网上报名截止

4月16日

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第一批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4月18日至19日17时前

1.第一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按学院要求参加面试;2.确定第一批预录考生名单;3.预录考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4月20日

整理第一批录取数据,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第二批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4月21日17时前

1.第二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按学院要求参加面试;2.确定第二批预录考生名单;3.预录考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4月28日至30日

整理所有录取数据,正式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5月8日前

录取情况信息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七、督导检查

  1.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我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项

  1.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5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

  学院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

  招生办咨询电话: 0731-58519121 58519123(传真)

  联系QQ:517215914 357081531

  学院网址:http://www.xtzy.com.cn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3日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