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把《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8日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粤农工商职院〔2014〕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 焰
副组长:陈怡舟、高俊文、黄乃文
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二)跨系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陈怡舟
副组长:高俊文、孔繁正、张奇志、陶正平、张 凯、
蔡龙文、李向阳、罗小平、李法春、陈 慧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各系(国际交流学院)主管教学
及学生的副主任
(三)系(国际交流学院)内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各院系主任
副组长:各系(国际交流学院)主管教学副主任、各系(国际交流学院)主管学生的副主任
成 员:相关专业负责人、相关专业课老师
二、转出、转入计划数及审核条件
(一)转专业人数计划数:转专业(转入或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就读人数的15%、10%或5%以内。国际交流学院各专业、燕岭酒店班(订单班)设转入绿色通道,凡申请转入该类专业者不受计划等限制,转出计划则严格按照5%的控制线以内。
(二)审批条件:当年高考招生时非文、理、证书兼招的专业不能互转;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三、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已取得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教育一年级在校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请者;
3、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4、未达到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
5、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分低于75分者(不含75分)或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者;
6、在校期间受各类纪律处分者;
7、招生形式为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者;
8、享受了国家特殊招生政策和特殊待遇者如退役士兵;
9、由外校转学进入我院就读者;
10、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者。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接受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系(国际交流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资格审核
各系(国际交流学院)对本系(国际交流学院)申请转专业者的成绩、操行等进行资格审查,凡申请转专业者多于“转出、转入计划数”的一律按其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至计划额满(同分数段者除外)。
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
(三)系(国际交流学院)内转专业考核
系(国际交流学院)内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系(国际交流学院)专业互转者进行考核,采用面谈形式,转出、转入人数严格按照“转出、转入计划数”执行。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谈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时间:2015年3月10日下午3:00~5:00
(四)汇总报送
各系(国际交流学院)填写《转出/入专业计划及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8:00~10:00
(五)公布跨系转专业计划、面试时间及地点
招生就业处确认并通过校园网公布全院跨系转专业计划、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不另行通知跨系转专业申请者。
时间:2015年3月11日下午3:30~5:30
(六)跨系(国际交流学院)转专业考核
跨系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跨系转专业者进行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转出、转入人数原则上按照“全院跨系转专业计划”执行。凡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
(七)审批公示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转专业名单、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审批后公示三天。
时间:2015年3月13日~3月15日
(八)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招生就业处将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在学院学籍管理系统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各系(国际交流学院)在一周内安排或指导转专业通过者办理党团手续、宿舍分配、相关证卡、学费退补等各类手续,手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
五、其他
所有关于转专业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随时关注招生就业处网页。
业务部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0-85230071
电子邮箱:zsjyc@gdaib.edu.cn
学院网址:http://211.66.88.6/department2/zsjyc/
监督与申诉: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李华
监督电话:020-85230949
传真:020-85230949
电子邮箱:hli@gdaib.edu.cn
院内分送:院领导,系、院、部、中心、处(室)、馆(所)、工会、团委。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