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普通高校。
问:2014年考生报志愿时,学院的录取批次、代码是多少?
答:我院录取批次是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代码为:13929 。
问:2014年学院招生计划是多少?面向哪些省招生?
答: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国家计划任务生3850名,面向广东、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广西、山西、内蒙古、河南、贵州、云南、甘肃招生,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问: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院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财经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学费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
问:学院采取什么措施扶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答: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2000元,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办法设置和管理。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开发了系列勤工助学岗位,让学有余力的同学积极参与到学院的发展和建设中来,同时也可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问:学院有否为学生提供获取更高学历的渠道?
答:一、学院毕业生可继续报考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考试,考取相关院校的本科插班生,经过两年的继续学习,可获得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二、学院与国内知名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联合办本科,可为需要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专升本的学习机会。
问: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分布在哪些单位,从事什么工作?
答: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人社局每年在我院举办二至三场大型供需见面会,为我院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我院专业设置紧扣广州市及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脉搏,在专业培养上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 98% ,201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及珠三角一带,毕业生受到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合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多从事经营管理、技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等工作。用人单位对我院的学生普遍反映良好,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工作能力表示满意。另外,我院还有部分毕业生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开办工厂、公司、工作室等,为国家创造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问:如还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
答: 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可上我院招生网:http://zs.gcp.edu.cn或电话020-86375471、020-8637547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