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2018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25所公办高职院校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8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经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 13日- 4月8日24: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直接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2018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对口招生联合测试报名通道”或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后,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2日- 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三、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4月14日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取得广西2014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的考生可选择是否作答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如果作答的则取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或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高者;如不作答的则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考生必须作答基本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16:00。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南宁市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50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54 |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88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1 |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73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
南宁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秀灵路37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9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42 |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 |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7 |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8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 |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塘校区) |
南宁市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横县 |
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 |
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50 |
柳州市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74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12 |
|
桂林市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75 |
梧州市 |
梧州职业学院 |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
梧州职业学院 |
50 |
北海市 |
北海职业学院 |
北海市西藏南路 |
北海职业学院 |
54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防城中学 |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5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三中学 |
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50 |
灵山县 |
灵山县第二中学 |
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 |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
50 |
贵港市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 |
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0 |
桂平市 |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49 |
玉林市 |
玉林实验中学 |
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9 |
北流市 |
北流市第九中学 |
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50 |
博白县 |
博白县实验中学 |
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80 |
百色市 |
百色职业学院 |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
百色职业学院 |
60 |
贺州市 |
贺州市高级中学 |
贺州市桃园南路66号 |
桂林旅游学院 |
80 |
河池市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
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宜州市 |
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
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5 |
来宾市 |
来宾第一中学 |
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40 |
崇左市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
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 |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
25 |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南宁市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广西工商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南门)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0 |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五一路旱塘岭1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物资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27 |
|
南宁市三十五中 |
南宁市科园大道16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
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35 |
|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竹溪大道28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1 |
|
南宁市第十中学 |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西二里10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8 |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3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0 |
|
柳州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 |
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44 |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五、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六、填报志愿
4月 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 3日至 5 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独资格。有意报考我院的,请在填报志愿时,把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为第一志愿。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9日-11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 -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招生网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八、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九、投诉受理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565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