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职业教育改革,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4〕6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2014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科类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1 |
应用化工技术 |
8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5060 |
2 |
化学制药技术 |
8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4600 |
3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8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5060 |
4 |
化工装备技术 |
8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5060 |
5 |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
8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4600 |
6 |
市场营销 |
100 |
文理、对口兼招 |
3 |
3500 |
二、单独招生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招生范围:湖南省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省内考生(含文理科、对口类考生)。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 /ks)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hnhgzy.com/)点击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院校,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2日。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免收报名费80元/人。
三、招生考核方式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院自主组织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1、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测试。4月22日领取准考证时将成绩单送招生就业处。
2、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考核内容: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3、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综合测试满分为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
4、考试时间:4月23日,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先参加文化考试再进行综合测试,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只进行综合测试。
上午:8:30~10:00 语文 10:20~11:50 数学
8:30~12:30 综合测试
5、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原则上均在我院北校区进行。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情况,按填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五、日程安排
3月21日~4月16日 |
网上报名 |
4月17日~20日 |
报名资格审查 |
4月20日 |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
4月22日 |
准考证发放 |
4月23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
4月25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
4月30日 |
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5月下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六、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阳光工程”。
七、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联系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2537641(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邮 编:412004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信息公开:学院招生网http://zsb.hnhgzy.com/hnhgzyzsb/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