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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01-20
阅读量:172

  一、学院名称、地址

  1、学院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

  新校区:湖南省株洲市云龙区智慧大道1号

  北校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

  东校区: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82号

  二、学院性质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全省仅4所高职院校获此殊荣)。学院始终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以培养能够解决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实际问题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采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构建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真正使学生在接受较完整的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同时,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招生层次:高职(大专)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年)

1

应用化工技术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5060

2

化学制药技术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4600

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5060

4

化工装备技术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5060

5

市场营销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3500

6

高分子材料技术

100

文理、中职兼招

3

4600

  五、招生性质及招生对象:

  招生性质:属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

  招生对象: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含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毕业生)。

  六、录取对象及规则

  1、录取对象:2014年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并通过我院招生考核的考生。

  2、根据报考我院生源情况,按填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语种不限,外语教学为英语;

  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不限制男女比例。

  七、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

  1、由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2、学院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及优惠政策

  1、报名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80元/人。

  2、我院设立了国家、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年评定金额可达2000—8000元。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及学院的助学金。

  3、新生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可半价购买火车票。

  4、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工作。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 (0731)22537637 22537638 22537639 22537641(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hgzy.com

  招生就业网址:http://zsb.hnhgzy.com/zjc/

  邮 编: 412004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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