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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6-08
阅读量:778

  一、学校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学院国标代码12764,在川招生代码5159。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成都校区(青白江):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青白江大道899号。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建筑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工程造价(中英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中丹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美术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到相应专业。

  (5)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男女比例:由于行业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它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和学校资助为主,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资助为辅,爱心人士资助为重要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局和学院学生资助与医保中心的协助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有名额限制,“应贷尽贷”。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学习奖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

  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8-2651788,2651228

  (2)传真:0838-2652947

  (3)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4)电子邮箱:zhaosheng@scatc.net

  (5)学院门户网站:www.scatc.net(公网) www.scac.edu.cn(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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