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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5-01-20
阅读量:589

  3月23日,新疆自治区下发《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部署新疆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为您整理了几点主要变化:

  一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1、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

  2、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二是调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1、我区自今年起,实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数)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线(知道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填报高考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7月1日。

  3、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零批次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20时(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20时(北京时间)。

  三是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

  1、2015年新疆区本科三个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本科一、二、三批次均设置一个完全平行志愿组,可分别填报七、七、六个院校志愿。

  3、在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一批次、高职(专科)二批次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本科零批次志愿按规定时间完成填报)。

  4、录取期间,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

  四是优化和调整录取批次设置。

  1、2015年新疆自治区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1个批次,依次为: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三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一批次、高职(专科)二批次。

  2、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所在批次之后投档录取。

  五是双语班志愿填报方式进行调整。

  1、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2、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报考建议: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在新疆普通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三批,录取批次与往年无变化。但志愿模式改为了大平行志愿,大平行志愿的特点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因此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将我院放在A志愿,且尽量服从专业调剂,这样会增大录取几率。

  附1:近三年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新疆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录取批次

普通文科

普通理科

省控线

我院录取最低分

我院录取最高分

省控线

我院录取最低分

我院录取最高分

2012

本科三批

360

371

411

345

356

412

2013

本科三批

340

305

372

330

350

418

2014

本科三批

389

416

432

360

360

424

  了解《规定》详细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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