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招生简章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6年黑龙江省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6年黑龙江省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1-22
阅读量:485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计划和条件

  1.招生省份:湖北、江西、江苏、山东、黑龙江等省。

  2.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以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3.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2016年艺术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

  (2)美术及设计类专业学生须掌握绘画等相关专业知识,并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联)考。

  (3)表演专业考生须掌握戏剧与影视学类或表演方面相关知识和素养。未组织统一考试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测试,或达到我校认可的他校专业成绩。

  二、报名及考试安排

  

  1.报名办法:

  参加省级统一考试或我校组织的表演专业测试的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网站艺术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2.我校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及考试安排:

  注: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请自备考试所需的材料。

  3.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4.报考费:统考专业以各省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校考专业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三、考试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学校于4月1日前在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学校专业考试成绩。学校按照考生的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四、录取办法

  1.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所有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组织艺术专业统(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联)考,统(联)考成绩达到划定资格线可报考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统(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我校认可的同类高校同类专业的合格条件可报考我校。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投档成绩、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予以退档。

  五、监督机制

  1.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艺术类招生录取过程,监督电话:027-81730667。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其它事项

  1.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办学层次为本科。2015年4月更名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4035),前身是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2.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28000元/年,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2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3.表演专业新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换专业。

  4.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6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hnctxy.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731888

  传 真:027-81730653

  八、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九、本简章由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简章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