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找大学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招生简章 >高考改革后 大学咋招生?
高考改革后 大学咋招生?
发布时间:2014-01-03
阅读量:729

  近日,《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与《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陆续发布,这些均意味着高校的招生工作须由“据分录取”变为“按人招生”,须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其培养特色的人才选拔目标与方案。

  真正的招生应该是学生“学”有所选、大学“教”有所选。11月8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注1]试点方案》。根据该方案,每名考生可填报两所志愿院校,每校可填报3个志愿专业,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中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目前与国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最为接近的一种高考模式,赋予了高校极大的自主招生权力,也给了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中国青年报》撰文称,该方案的公布,于全国而言,“迈出了招考分离改革的实质步伐”。

  除上海市新近出台的这一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外,针对全国普通高校的招生改革,国务院早于2014年9月初在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即提出了明确要求。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注2]等,上述一系列改变若得以贯彻,势必对全国高校未来的招生工作产生影响。例如不分文理科,高校在招生时的名额配比如何分配?按照平行投档方式录取,如何确保录取后的报到率?

  对于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问题,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文东茅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曾坦言,“大的方向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可能是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公平,要避免一些可能的腐败现象,高校招生自主权还没有很好地落实。”文东茅同时还指出,对任何一所高校而言,获得权力的同时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权责需要对等。因此,“高校需要提前制定相应的规则,比如国家提出高校要建立自己的章程、监督机构、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家等,促使高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对任何一所高校而言,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趋势都意味着未来的招生工作将从“据分录取”变为“按人招生”。由于高考分数不再是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使得各高校均须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学校培养特色的人才选拔目标与方案。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犹如一把双刃剑,如有些大学无法应对新的招生制度,后续生源质量下降,影响到的不仅是现有的社会声誉,还有当前的地位;有些随机应变的高校,则会因为招到了更优质的生源而逐渐赢得更好的社会声誉,提升其当前的地位。并且,不同类型院校的学分转换让学生在报考时自由度进一步提升,可选范围更广。于高校而言,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既是难得的新机遇,同时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转变招生模式,进一步发挥高校自身的自主性,抢占更为自主的考生及家长注意力,要想在未来的招生大战中取得胜利,中国高校显然要开始精心“备战”了。

  《意见》中要求,“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我们可看到其中不少政策已对高校招生工作产生直接影响:

  上海: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来源:《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招生信息需提前2年公布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来源:《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注1:与夏季高考有较大不同,春季高考成绩主要依据“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其中语、数、外三门统考分值为400分,院校自主测试分值为200分。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22所上海市属高校都将参加2015年春季招生试点方案,计划共招生1640人。

  注2:在美国,两年制社区学院为实现与四年制大学或学院实现课程对接、学分互认,所开设的转学课程都是与四年制大学或学院一、二年级兼容的核心课程。同时,每所社区学院都和不同的四年制大学或学院就学分互认签署了“转学课程衔接协议”,协议详细规定社区学院与四年制大学、学院的那些课程学分对等、学分互认,如果学生在社区学院顺利修完可供转学的核心课程并达到其它转学规定,就可携带所修学分顺利转入指定的四年制大学、学院就读并免修大学一、二年级相应的课程。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