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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4-12-02
阅读量:768

  一、注意防盗

  1.入校后立即将现金存入银行,留一小部分作为生活费。存折(信用卡)要加上密码,不要用自己的生日、学号、电话号码作密码,存折(信用卡)不要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2.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不要随便托付他人或放在教室、宿舍;

  3.最后一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将门窗锁好、关好,如有同学在宿舍内休息,提醒休息同学插上门销,宿舍内不要留宿外人;

  4.发现有人以找人名义溜窜宿舍,应引起足够警觉,并提醒周围同学注意防范,同时向宿舍管理人员反映或向公共安全管理处报警;

  5.发现门窗及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二、注意防骗

  1.不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2、不要购买流动人员上门推销的物品,不要向身份不明者交纳任何费用。以学院老师、学生或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名义在宿舍内向新生开展宣传、推销、收费等工作均为诈骗行为;

  3、不要将现金、手机和银行卡借给任何你不了解的人。

  三、注意防火

  1.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正确使用充电器,用完后须将其从电源上拔掉,以免发热起火;

  3.正确使用灭火器(拔出插销、对准火源、保持距离、按下把手),无法确定火源或控制火势时,应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并及时向公共安全管理处(88310110)报警和消防(119)报警。

  四、注意交通和出行安全

  1.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2.外出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小型面包车,机动三轮车等),外出尽可能结伴,外出前最好把目的地告知同学。

  校园报警求助电话:88310110

  公共安全管理处 学生工作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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