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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2014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12-04
阅读量:786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代码:1835(江苏省) 13985(教育部)

  院校名称: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校 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原长江路8号)

  二、招生计划

  年度全国招生计划共计2000人(分省计划请以各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选测CC、必测4C、技术合格。

  4、录取办法

  先分数后等级。相关专业若录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时,仍执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

  5、专业调剂

  对于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已经择优录满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将考生调剂到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专业选科及其它要求

  A. 专业选科要求,请参考我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B. 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C.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120分满分计)。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报考我校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承认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

  音乐学以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录取分,舞蹈学以专业校考成绩为录取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的综合分为录取分,以录取分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8、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招生计划20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收费标准

  我校2014年录取新生按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专业的学费均为学年预收学费(详见我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学年结束时按学分结算学费。

  住宿费:1500元/学年。

  五、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证书。

  七、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原长江路8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 68091930 68090116

  传真电话:0512-68096117 68091930

  学校网址:http://tpxy.usts.edu.cn

  电子邮件:tpxy@mail.usts.edu.cn

  查证网址: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369

  九、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考生,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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