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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关于提供艺术类准考证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4
阅读量:621

  各位考生:

  我校将于本月15日公布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由于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开始的较早,当时大部分省份尚未开始高考报名工作,故许多省份的考生报名材料中未能提供“艺考证”。为保证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请以下省份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艺考证”或高考报考艺术类的证明(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寄达我办,逾期视为无效。

  特此通知。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收

  邮政编码:210093

  注:信封上请注明“2010年艺术类招生补充材料”

  附:未能提供艺考证的省份

  北京、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黑龙江、

  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重庆、福建、陕西、甘肃、海南、上海、内蒙古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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