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关于2012级新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关于2012级新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20 阅读量:130

  招生就业处关于2012级新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工作,保证迎新工作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须根据《新生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和考生纸质档案等仔细比照核对新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信息,严防学生冒名顶替入学。

  部分新生纸质档案寄到我处后,已按学院专业分类整理移交学生处,请各学院派教师到学生处领取。

  2、免费师范生报到时,学院须对新生本人签字(未满期18岁还须由监护人签字)的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审核验收后(协议书共4份,1份由新生自己留存,1份在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另2份分别由新生生源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保存),方能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学院收齐协议书后,请将其中2份分专业按学号顺序分类清理汇总,另1份按生源省份汇总,并分别附上学生名单及电子表格,于2012年9月20日前交到我处就业中心(电子文档请发至:728625905@QQ.com),以便及时清理汇总后寄达各省教育主管部门。

  3、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在报到时须签定《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方能办理入学手续。学院收齐协议书后,于9月14日前交到我处招生办公室(名单和协议书由我处提供)。

  4、对未报到新生,学院应及时与新生联系,了解清楚情况。未报到新生名单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9月14日前交到我处招生办公室。

  5、从2009年起,所有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双少生)身份确认工作、在大学期间仅在新生入学时办理一次,过期不再确认。2012级双少生证明材料及名单,请学院收齐汇总后,于2012年10月10日前交到我处招生办公室,以便我处反馈到教务处及相关部门。

  附件一:2012级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整理要求

  附件二:关于2012级新生双少生认定工作的说明

  点击下载:《西南大学双少生认定表》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2012级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整理要求

  1、免费师范生报到时,学院须对新生本人签字(未满期18岁还须由监护人签字)的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审核验收后(协议书共4份,1份由新生自己留存,1份在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2份分别由新生生源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保存),方能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2、在协议书正面乙方处必须正确填写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协议书最后签名处未满18岁的学生还必须有其监护人与学生本人共同签名,所有信息填写完整的协议书(3份)按整理要求进行分别整理。

  3、学院收齐协议书后,请将其中2份分专业按学号顺序分类清理汇总,另1份按生源省份汇总,并分别附上学生名单及电子表格,于2012年9月20日前交到我处就业中心(电子文档请发至:728625905@QQ.com),以便及时清理汇总后寄达各省教育主管部门。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8254619

  附件二:

  关于2012级新生双少生身份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双少生是指户口所在地属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等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除西藏、新疆、宁夏、内蒙古、广西五个自治区的考生和预科升科考生外,其余双少生均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一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双少生证明,并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认定。

  双少生身份认定工作是学校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少数民族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双少生身份认定工作,做好信息通知,按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双少生认定表》(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bkzsw.swu.edu.cn),并于10月10日前将《认定表》电子版发送至zs2006@swu.edu.cn,同时将打印盖章后的《认定表》同学生证明材料一起交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68252513。

  注:1、学院不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为五大自治区和预科升科学生的双少生证明材料,但需提供上述学生的名单,并在《认定表》是否有证明材料一栏注明否;2、学校每年对双少生资格进行一次认定,逾期不再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