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详见附件);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报材料
(一)《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
(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应填写《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征得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我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
(四)我校将在2015年3月15日前接收并审核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3月15日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
(五)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将发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示;
(六)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有关要求
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联系人: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 次老师
电 话:0431-85267666
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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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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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二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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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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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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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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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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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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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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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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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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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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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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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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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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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试条件的运动成绩(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名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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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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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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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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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 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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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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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无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者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