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4 阅读量:487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吉教学字[2014]15号)精神,2015年吉林省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8日16:00,过时不候。

  2、报名方法:201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专升本招生→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zsb.ccit.edu.cn/xsbd/zsb_index.asp)。学生使用学籍号和姓名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专业志愿和学校志愿。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学校招生办将每个考生的信息通过《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报名系统》生成《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报名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考生需要核对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并亲笔签名(签名时间另行通知),否则报名无效。

  3、报名费:150元/人,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应对报名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考核后予以推荐。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5、报考专业以相同、相近为原则。文史类专业不允许报考理、工、农类专业;医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报考;文史类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理、工、农类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科目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同时考虑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详见附件二)。

  2、加分政策: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在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英语专业考生除外);报考非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任意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最多不超过二个模块;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暨取得任意二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加分的日期截止至数据审核日期,数据审核结束后取得的相关证书不再加分)。

  3、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外语考试; 下午14:00—16:00专业综合科目考试。

  五、学籍变更

  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的确定原则:在“专升本”各专业范围内,外语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后,线上两科成绩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择优确定。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在注册本科学籍之前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注册本科学籍的资格)。

  六、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同等待遇。

  七、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明确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八、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好本学院的报名工作。

  3、请各有关学院负责人通知到所有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避免漏报。

  4、其他详细信息请查看“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见附件三),咨询电话:85711299。

  附件一: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计划录取数

  附件二: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附件三: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