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我校于3月15日组织了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统考录取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已现场公布。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择优选拔与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各项目统考录取合格名单,并公示如下: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4月10-16日,期间如有异议或疑问,可致电:027-67863404、67863374、67863334、67862239。我校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招办审核的考生于2015年6月25 -30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将高考成绩反馈至我校招办,并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反馈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如遇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录取政策变更,学校将对录取政策做相应调整。注:以上考生应同时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否则将被自动取消我校合格资格。 录取至我校的考生入校后必须遵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管理规定,完成规定的训练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