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情况
答: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分为艺术类专业和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由于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在各省都是艺术类录取最前面的批次。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17个省设有招生计划,其中在山东和云南2省部分专业列入本科一批招生,其他省份在本科二批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数请参见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
2.我校学费收取标准情况
答: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4200元、4600元或5000元不等,具体详见我校报考指南。
3.我校奖学金及资助体系情况
答:我校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具体详见我校报考指南。
4.北京服装学院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方法?
答: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以下是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①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先按照以下高考文化课折算成绩录取前20名,进入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②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被录取并可直接报考实验班;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专业课总成绩前11名,设计学类校考专业课总成绩前18名,绘画专业校考专业课总成绩前2名,雕塑专业校考专业课总成绩第1名,公共艺术专业校考专业课总成绩第1名的考生,即可被录取;④其他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综合成绩=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课总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100。
例:某考生为文科考生,专业课成绩230分,所报专业合格分数线为202分,高考文化课成绩400分,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为500分,则该考生综合分=230/202×100 + 400/500×100 =113.86 + 80=193.86。理科考生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与文科考生的计算方法相同,只不过理科生需除以所在省理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5.北京服装学院的招生专业是否都与服装有关?
答: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院校。 招生专业不仅有服装方面的专业,还有其它学科的专业,这些专业培养的学生,毕业去向不仅限于服装行业,也适合于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各个领域。
6.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共有多少普通文、理科本科招生计划,在北京招多少人?与往年有何变化?
答:我校2014年普通文、理科专业在17个省市招生,计划总数815名,其中北京市招生计划数为358人。
7.去年普通文、理科专业在京录取最低分是多少?
答:近三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理科北京考生,录取最低分数为北京市第二批本科分数线。
8.北京服装学院对入学考试的外语语种有限制吗?
答:我校商务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9.请北京服装学院录取时提档比例是多少?退档吗?招收二志愿考生吗?
答:我校提档比例根据录取时报考我校的考生情况安排,不超过110%。我校对进档考生,除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全部录取。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的招生计划,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近年,我校理科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录取了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10.录取时北京服装学院是否有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答:我校没有院校级差,使用“志愿清”录取,也就是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录满计划数,则不再录取。若一志愿未录满,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的考生,直到录满为止。但专业志愿间有级差,相邻专业间级差为1分。
11.北京服装学院是否能转专业或修双学位?
答:可以。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第一学年末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前一学年成绩优秀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可修双学位。目前我校选修双学位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市场营销(奢侈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
12.请问色弱的考生可以报考北京服装学院吗?
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学校制定了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其他专业都可以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