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
答:在国家免费师范教育政策引导下,2007年,自治区实施了年规模500人的“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采取“免费、特培、定向就业”等特殊方式,依托区内高等师范院校,为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培养合格双语教师。2010年,经过探索实践,“特培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南北疆七地州和其他地、州贫困县(市),招生规模从每年500人增加到2000人,培养院校从区内6所师范院校扩展到区内外9所院校,培养层次由单一的专科拓展为本科、专科、中师3个层次,形成了区内外高校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新局面。2012年,自治区对师范生免费培养政策进行改革,将2010年开始实施的免费师范生“免费培养、自主择业”和“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的“双轨制”培养模式合并为“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的“单轨制”培养模式,统称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体现按需培养,学用一致,增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吸引力,定向贫困地区解决农村双语教师短缺问题,推进全区“双语”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学生学籍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相关政策待遇,还可以申请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区内高校培养的免费师范生还可享受高校助学金。“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可按照《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
三、“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应履行哪些职责义务?
答:从2012年起,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入校时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签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地(州、市)教育、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安排至所辖各地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并工作5年以上,在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限额内接收,毕业前及在基层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脱产接受学历教育。毕业证由各培养院校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发放。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未能履行协议书的毕业生,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缴纳违约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四、“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有几个培养层次?有哪些招生学校?
答:为了满足今后一个时期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对高学历层次、高素质教师的需求,2013年,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分本科、专科两个培养层次。本科层次培养任务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昌吉学院、伊犁师范学院等4所高等院校承担。专科层次培养任务由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职业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和区外山东理工大学承担。
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有哪些招生专业?
答:2013年,本科培养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音乐学、美术学、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小学教育(文理科)、学前教育等。
专科培养专业为:语文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物理教育、数学教育、化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和汉语等。
六、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需要哪些条件?
答:本、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基层“双语”教育事业的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高中毕业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疆内高考考生可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凡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定向计划。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考生经高考选拔被录取后,入学时须与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签订《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七、定向就业地州生源报考“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有何优惠条件?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范围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
八、本、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在何批次录取?
答:为了提高“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生源质量,开展好培养工作,吸引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2013年,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与普通本科同批次录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安排在专科零批次录取。
九、考生如何填报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教育和英语教育,其中数学教育招生90名,英语教育招生35名,定向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克尔克孜四地州就业。山东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的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照顾政策与疆内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一致,除此之外,被录取学生报到后还可享受院校所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
十、“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在校期间如何组织教学和管理?
答:根据“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目标和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责成有关培养院校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目标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和学时,加强师范教学教法培训,加强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双语”教学能力。为了提高“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养质量,依然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于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民语言须预科一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
十一、“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实习支教是怎么安排的?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实习支教纳入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在毕业前,必须到定向就业地州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支教一个学期,在派出学校和基层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完整的承担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突出“双语”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具体实习支教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计划协调安排。
十二、为什么“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培养经费,为我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合格“双语”师资的一种订单式培养计划,为了确保“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在新生报到后,须在培养院校的组织下,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生及学生担保人、培养院校共同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印发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分别由考生个人、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自治区教育厅保留。由培养院校统一寄送。对拒签协议的考生,院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都在哪些地区就业?
答:“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主要定向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以及伊犁、塔城、阿勒泰等南北疆九地州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中的“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重点面向短缺师资的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就业。
十四、在实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自治区教育厅、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州各承担哪些责任?
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政策修订,招生计划的下达、培养经费的拨付,对考生入学、在校学习、基层实习支教、毕业考试和毕业后就业等整个过程实行动态监督与管理。各培养院校负责抓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宣传、招生、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抓好“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招生宣传、就业教育、履约管理、实习、就业安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了体现联合培养的总体原则,“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毕业证书由定向就业地州与培养院校共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