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是教育部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平公正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教育部要求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阳光工程”有五点要求:一要依法管理,从严治招,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二要明确内容,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为“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四要加强招生宣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等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完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三位一体的咨询服务体系,增强广大考生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五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阳光工程目标的实现。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