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欢迎您来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学习,为便于入学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据此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 2日
报到地址:蚌埠市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蚌埠—固镇路中段)
9月1日-2日上午8点至晚上8点学院将在蚌埠火车站、蚌埠火车南站、蚌埠汽车站东站(淮河路)设点迎接新生(电话:0552-6610118,2125678)。
蚌埠火车站联系电话: 18895605011
蚌埠火车南站联系电话: 18895605022
蚌埠汽车站东站联系电话:18895605033
二、交费
本院为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院,收费标准见附表。 随通知书附送一张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户名为学生本人,初始密码为666999。报到当天可带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或现金至财务处交费。(温馨提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及时到当地农业银行任一网点激活并更改金穗借记卡密码)
三、须备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学生档案的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且属正常情况的须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组织关系。共青团员带团员证,团员证丢失带组织介绍信。开学后,由本人向院团委办理接转手续。
4、学生档案。报到前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地点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凡因未移交档案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准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一式10张。
四、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奖助学金:每年有部分学生可享受8000元国家奖学金和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0%的学生可享受3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向学生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校奖学金(每年由系里评选、学院审定):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年)
专项奖学金:300元(人/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安徽省今年仍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要求向家庭所在地的开发银行(当地教育局)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
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航欣支行
帐户名称: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账 号:194001040008090
五、其他
1、9月 1日、2日报到。
2、必须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处请假,截止9月9日无故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不要提前到校,以免因准备工作忙,而无法接待。
3、学生入学报到不转户口。农村户口需要转为城镇户口的同学请持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 。
4、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转专业。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好转专业申请表,报到时随通知书一起交至学院报到处。
祝暑期健康快乐、旅途顺利!
联系电话:0552-6610118 2125678 传 真:0552-6610598
网 址:www.bjy.ah.cn
乘车路线:从蚌埠汽车站(淮河路)乘坐蚌埠—固镇的班车,在蚌埠干部学校站下。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14年8月1日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类别 |
收费标准(元/年) |
财经系 |
会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900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900 |
|
会计与审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900 |
|
金融与证券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国际贸易实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计算机系统维护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图形图像制作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旅游系 |
酒店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旅游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导游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营养与配餐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旅游英语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4680 |
|
传媒艺术系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艺术 |
70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艺术 |
7000 |
|
装潢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 |
7000 |
|
玉雕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文、理兼收 |
7000 |
二、住宿费:6人标准间(独立阳台和卫生间,网线、电话线齐备):800元/人/学年
4人标准间(独立阳台和卫生间,网线、电话线齐备):1000元/人/学年;
三、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400元/学年;
四、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15元/三年(含制卡费10元);
五、代收代支(一次性): 600元(体检费、耳机费、服装费和一卡通充值卡等);
六、被褥等卧具费(自愿购买): 290元一套,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套,枕套,蚊帐,枕芯,大水瓶,水盆,竹席,行李包。
校企合作订单班简介及收费标准
一、校企合作订单班简介
近年来人才市场对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高职毕业生需求量大,我校的毕业生一直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不但就业率高,而且就业质量好。学校经过认真研究,考虑与企业深度合作,充分利用企业优质教学资源,共同培养学生,开办“校企合作培养学生订单试点班”。学院与江苏昆山君豪酒店(地址昆山市)、扬州中集格兰云天大酒店(地址扬州市)、无锡锡州花园酒店(地址无锡市)三家五星级酒店合作,开设酒店管理专业免费班;与蚌埠网新颐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会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专业免费班;与蚌埠孔府玉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精湛玉器雕刻厂合作,开设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免费班,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学生订单班主要有以下特点:
(1)学生由学校和企业合作共同培养,实习岗位与工作岗位无缝对接,教学计划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学校负责学生专业理论课、基础课和实训课的教学任务,企业负责大部分实训,实习以及部分选修课程教学。学生毕业后无特殊情况企业优先录用。
(2)学制三年,一半时间在校完成专业理论课、基础课、实训课课程学习以及技能实训等,一半时间在企业完成职业技能课程,见习、实习、实训任务等。
(3)学生不需交学费,部分专业免收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由企业提供。录取后来校报到与企业签订协议,确定为校企合作班,学生只需交杂费、一定数量履约保证金和每年的书费。
(4)学生在企业完成实训、实践课程和实习期间企业提供免费食宿,并发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学生往返企业至学校由企业集中接送。
(5)校企合作培养学生试点班的学生是我校国家计划招生的一部分,该班学生享受国家和学校给大学生的奖、贷、困、补、助学金、评奖、评优的各项待遇。
二、收费标准
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专业:
1、履约保证金:4900元,毕业时退还
2、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400元/学年
3、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15元/三年(含制卡费10元)
4、代收代支(一次性): 600元(体检费、耳机费、服装费和一卡通充值卡等)
合计6015元
上述专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大二、大三每学年只需缴纳教材费。
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
1、履约保证金:6000元,毕业时退还
2、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400元/学年
3、住宿费:6人标准间(独立阳台和卫生间,网线、电话线齐备):800元/人/学年
4人标准间(独立阳台和卫生间,网线、电话线齐备):1000元/人/学年
4、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15元/三年(含制卡费10元)
5、代收代支(一次性): 600元(体检费、耳机费、服装费和一卡通充值卡等)
上述专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大二、大三每学年只需缴纳住宿费和教材费。
温馨提示:家庭困难的学生报到时所交的6000元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贷款的利息由学校支付,毕业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还清大部分助学贷款。
旅游管理专业高铁动车乘务方向注意事项
旅游管理专业高铁动车乘务方向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到校需面试。除正常收费外,需缴纳一定数量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费和培训就业费。
2014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 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100的整数倍,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五)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1-10日通过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部分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并由父母方或学生方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关系证明》原件;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9月15日。
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7月2日
2014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1.申请渠道:(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
(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柜面申请。
借款学生通过以上渠道申请后,原则上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信贷人员的预约电话。
另外,今年各法人行社总部设立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安徽学生资助网-资助指南”(www.ahxszz.com)公布。
2.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
3.贷款申请材料:
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下同);②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③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③学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汇划高校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
3. 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
新 生 专 业 调 换 申 请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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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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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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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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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录取至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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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换至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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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换专业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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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仅适用于2014级新生的转专业情况。
2.无调换专业要求的2014级新生不填本表。
3.此表由新生报到时交验,招生处留存。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