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政策
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政策
发布时间:2014-01-03 阅读量:144

  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政策

  我院为天津市教委批准的高水平运动员特招校,学院的运动队在天津市田径、篮球、游泳、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比赛中均获得了优异成绩。凡被我院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请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对象

  我院2015年面向天津市招收春季、秋季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乒乓球、游泳、排球、网球、羽毛球等项目。

  三、报名条件

  1、参加2015年天津市春季、秋季高考的考生;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参加全国比赛获前八名或天津市级比赛获前六名;

  3、经学院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小组现场测试,成绩达标者。

  四、报名材料

  1、《体育特长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到校测试时填写);

  2、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获奖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蓝色背景1寸照片一版(8张);5、高考成绩单。

  五、测试办法

  报名后,我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携带身份证到我院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六、录取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高考分数达到标准的考生,经天津市教委、市招办批准后,方可录取。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须与我院体育教学部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七、享受优惠政策

  录取时享受天津市有关体育特长生录取政策;进校后,代表学院参加比赛,根据获得成绩相应减免部分学费;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岗位。

  八、联系方式

  体育教学部:杨老师 13752199318、63303843;

  招生办公室:63303817、63303848。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210301630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