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7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2-27 阅读量:803

  一、学院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五、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制、学历计划数招生对象备注
音乐表演
三年制高职30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艺术(文、理)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三年制高职20艺术(文、理)
戏剧影视表演
三年制高职10艺术(文、理)
播音与主持
三年制高职10艺术(文、理)
艺术设计
三年制高职50艺术(文、理)
表演艺术航空乘务三年制高职30艺术(文、理)
空中乘务
三年制高职50普通文、理
★以上各专业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最终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2017年2月20日10:00-28日16:00开放报名平台,考生在各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登录,填报院校志愿,报名成功后,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报到时间:2017年4月8日、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一)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

  1、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基本功、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即兴表演;

  2、音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

  3、戏剧影视表演:朗诵(自备稿件)、小品表演(自备)、特长展示;

  4、播音与主持:朗诵(自备稿件)、才艺展示、模拟主持;

  5、艺术设计:素描、色彩;

  6、表演艺术(航空乘务):自选歌曲、自选舞蹈、朗诵、才艺展示;

  7、空中乘务:形象目测、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才艺展示。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4月9日(4月8日报到,4月9日考试)

  2、测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

  3、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三)评价方式(人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七、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预录取名单于4月20日起,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2、预录取考生在4月27日10:00-28日16:00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3、5月上旬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我院制定了《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成立了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录取结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4658230。

  3、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4、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发放统一标准的2017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等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九、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4655938、6387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