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01-18 阅读量:474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及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当年,重庆市各区县全部开办了生源地贷款业务。

  2008年,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有条件的省市将陆续开展此项业务。学生可向其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