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中山大学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的办学目标,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第一条 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