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解读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解读
发布时间:2015-12-02 阅读量:820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由国家交通部投资建校,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倚山傍海,景色秀丽。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目前开设了交通运输、财经、电子信息、制造、土建、文化教育六大类35个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认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被交通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山东省评为山东省高职教育示范院校、被教育部列为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养基地之一、被山东省确定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还荣获中国企业教育先进单位百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优势专业十佳高校、中国船员最佳培训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服务全国各地莘莘学子,及时了解我院2015年有关招生政策,特制定相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学院办学性质

  学院是一所具有40年办学历史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港集团。

  二、2015年的招生规模和录取批次

  学院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分31个专业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2015年招生简章。我院在全国各省份录取批次均为专科批,其中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在河南、天津、四川、重庆、内蒙古、山西等省份为专科提前批录取,其他专业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为准。

  三、学院2015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学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2015年学院将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今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于3月份登录学院网站查看。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尚未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预计在3月初开始,请广大考生3月初登陆学院网站查看单独招生报考相关事宜。

  四、单独招生与自主招生区别

  1、什么是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山东省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3-4月,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初完成录取并将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已由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和6月份举行夏季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2、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本科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在国内重点大学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所有试点本科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

  五、学院单独招生免试政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学院院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六、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设置情况

  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有31个,具体招生专业为: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技与维修技术、港口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港口电气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港口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公共事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物流信息技术、软件技术、应用韩语、国际商务,我院专业设置结构合理,港航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专业适应性,学生就业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

  七、学院2015年继续开展3+2分段培养本科试点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15年继续与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合作开展“3+2”分段培养教育招生试点工作。

  1、试点内容: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以专科生身份进入我院学习,第3年经考核测试,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进入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学习2年。5年学习期间,由我院与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联合制定“3+2”分段培养人才方案、主干课程标准及课程体系,致力于培养本科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招生专业:与青岛大学合作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与青岛农业大学合作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流管理(注:招生专业如有变化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报名及录取: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且总成绩达到山东省划定的分数线,按专科批网上填报我院志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

  八、报考我院的时间和方法

  1、单独招生

  报考条件:户籍在山东省;已参加山东省2015年山东省高考(春季、夏季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

  报名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于3月上旬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了解相关报考事宜,符合条件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s.qdgw.edu.cn。

  2、春季高考招生(对口高考)

  报考我院春季高考(对口高考)招生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山东省春季高考,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网上统一填报我院志愿,我院在网上远程统一择优录取。

  3、普通高考招生

  报考我院的普通高考招生的考生应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山东省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网上统一填报我院志愿,省外考生在所在省考试院网站网上统一填报我院志愿,我院在网上远程统一择优录取。

  九、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前景

  学院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港航特色十分鲜明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我院同全国沿海沿江各大港口及港航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毕业生主要面向全国各大港口及港口航运企业就业,如青岛、日照、烟台、威海、大连、营口、锦州、天津、京唐、黄骅、曹妃甸、秦皇岛、南京、镇江、连云港、宁波、芜湖、安庆、马鞍山、福州、厦门、漳州、泉州、深圳、广州、北海、防城等港口,建校以来,已有5000多名毕业生在青岛港就业;此外我院毕业生还面向中远、中海、海丰、上汽通用、北船重工、武船重工、松下电器、青岛啤酒、海尔、海信等知名企业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

  十、奖、贷、助学金情况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为3000元/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

  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第二名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第三名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第四名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第五名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第六名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元;

  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不同奖励,具体如下: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

  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十一、收费标准

  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理工农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4800元/生.年(注:除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应用韩语、国际商务等五个专业为文法财经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理工农医类专业);

  2、住宿费:600-1000元/生.年(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橱柜、阳台、暖气等)。

  3、其他:根据国家海事局主管机关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学生须安排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81735966 81735977 81735988

  传 真:0532-81735188

  E-mail:qdgwzsb@163.com

  官方QQ:502599034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科教二路316号

  邮政编码:266404

  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