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2016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26 阅读量:405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666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29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投资的实训基地13个。目前,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生活学习设施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标准衣柜、电脑桌、网络接口等设施,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校园;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艺术馆、天文台、全塑胶田径运动场等; 30个魅力社团为学生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平台,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月等活动贯穿全年,有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股份公司、神华集团、美克股份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三一重工、湖北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三一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

  二、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其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精神,我院于2011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连续招生五年,今年继续面向全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四、优惠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3月7日10时-3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网址

  http://www.xjqg.edu.cn/ddzs。

  (三)报名方式

  单独招生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根据提示按流程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第二步:网上填报完成后,直接下载单独招生报名表及考生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

  第三步:邮寄以下资料。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及家长签订的《2016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3.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考生填写的纸质报名表必须和网上填报的一致。其次,纸质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或自行送达到我院或报送到地州(市、县)招生老师。报名结束后未收到纸质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4月4日-4月5日。

  六、命题、考试及志愿填报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基于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2.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七、考点(面试)地址、联系方式、面试时间

  

考点(面试点)

地址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乌鲁木齐市考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乌市米东南路西

四巷259号

4月9日

上午:10:00-14:00

马老师

任老师

0991-6850027

下午:15:00-19:00

0991-6850034

阿克苏地区考点

(阿克苏农一师二中)

阿克苏市塔

北路19号

4月9日

上午:10:00-14:00

舍老师

18999109626

下午:15:00-19:00

唐老师

18999918258

伊犁州考点

(伊犁州财贸学校)

伊宁市新华

西路152号

4月9日

上午:10:00-14:00

哈老师

13899818909

下午:15:00-19:00

王老师

13999182162

喀什地区考点

(喀什市第一中学)

亚瓦格路2号

4月9日

上午:10:00-14:00

李老师

13999870191

下午:15:00-19:00

八、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校及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

备注

汉语言

民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3

理科

20





建筑工程技术

3

理科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理科

50





应用化工技术

3

理科

20

5


2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化工装备技术

3

理科

20





现代纺织技术

3

文理兼

10

5


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食品加工技术

3

文理兼

20

5

5

5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民考汉2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科

5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文理兼

20

10

5

2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物流管理

3

文理兼

20





汉语

3

文理兼


30




法律事务

3

文理兼

10

25


3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人力资源管理

3

文理兼

20





应用电子技术

3

理科

10





移动通信技术

3

理科

10

5

5

1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民考汉2名、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文理兼

20

10

5

1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民考汉2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4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会计

3

文理兼

40

10

5

3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汉语言5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文理兼

10

10



其中:单列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工程造价

3

文理兼

50



10


合计

420

115

25

140


1.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600、800、1000元/年三个标准;课本费:500元/年;
2.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

九、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4月17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及工作内容

  

时  间

工   作

3月7日10时-3月25日14时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4月4日-4月5日

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月7日-4月8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

4月9日

考生分考点进行面试

4月17日-4月18日

公布考生拟录取名单

4月19日-4月20日

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月7日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十二、毕业证

  (一)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二)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任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fax)、6850034、6860800(民语言)

  E--mail :xjqg_ddzs@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1

  十四、各地州(区、市)招生负责老师

  博州:何老师13899807699

  巴州:王老师18999115810

  奎屯:胡老师18909915846

  昌吉州:李老师13999290070

  和田地区:迪老师18997925642

  吐鲁番市:夏老师13999234934

  南疆三地州:李老师13999870191

  阿勒泰地区:曹老师18935910829

  石河子、哈密市:宋老师13999987628

  伊犁州:哈老师13899818909、王老师13999182162

  塔城地区:黄老师13565930537、樊老师18999100321

  阿克苏地区:唐老师18999918258、舍老师1899910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