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简章
2017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09 阅读量:214

  一、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2017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简章1

  注:学费标准目前为3915元/年,如遇调整以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财政厅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通过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jxtcms.net)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与我校招就处联系领取,考生也可到我校招就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3月5日

  3、现场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10日到我校招就处确认报考信息,签订《江西省2017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四)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信息技术、逻辑思维和职业技能测试等总分150分。

  (三)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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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 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 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 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 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2017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简章3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QQ:800087277

  网址:http://www.jxtcm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