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州、市教育局、招生办:
自治区教育厅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下达2014年秋季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招生追加计划为240名(其中维医学100名、维药学40名,护理100名)。请各地、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协助我校,做好2014年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
一、招生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的学生,必须是全疆范围2014年参加民语言、双语和民考汉系列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升学考试或中考的、出生在1997年7月1日之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有关工作
1、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本人绑带参加升学考试准考证原件,户籍所在地(州)教育局提供的证明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原件等五种材料,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缺一不予报名,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无效。
2、报名时民语言、双语和民考汉系列,根据志愿分三个专业登记报名。志愿填写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用于录取时参照。民考汉学生只能填报护理专业的一个志愿。
3、地、州、市教育局统计汇总本地、州、市报名人员花名册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之前报给学校学生处,电子版发给学校qq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计划调整到其他地、州、市。
4、各地、州、市教育局上报人数需达到1:3以上比例,如不到1:3以上比例的,把该地、州、市招生计划适当的调整到上报人数比例较高的其他地、州、市。
三、录取有关工作
1、报名的学生学校经过资格审核后,按民语言、双语和民考汉系列于6月27日统一安排汉语(外语)和文化综合科目录取考试,考试地点安排在学校本部,各地、州、市报名的学生于6月26日之前来学校参加录取统一考试准备。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录取结果于6月30日之前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如报名录取信息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如已被录取,不管什么时候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四、学籍和学历
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各专业学籍均5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被自治区教育厅发放全国统一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五、各地、州、市招生计划分配
NO |
地、州、市 |
招生计划(名) |
学籍 |
学费 |
1 |
伊犁州 |
10 |
5 年 |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文件规定,前两年收取学费2400元/年,后三年收取3600元/年 |
2 |
博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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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克拉玛依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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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昌吉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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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鲁木齐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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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密地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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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吐鲁番地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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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巴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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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阿克苏地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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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喀什地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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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克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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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和田地区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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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0 |
六、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
邮政编码:848000
联系电话:0903-2058420,0903-2058534(传真)
学校网址:http:// www.xjumc.cn
E-mail: 2093398498@qq.com
2014年招生简章
2014年招生章程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二0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