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
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区招生办公室:
2015年我市继续进行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学校学习的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要高度重视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在深化我市高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中的作用。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密考试组织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公平、有序。
现将《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高职升本科 招生 规定
(共印70份)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