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发挥特长,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同一招生批次的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二、调整名额
各专业可转入或转出名额原则上控制在专业总人数的10%-20%,并结合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教学承受能力,以文件公布名额为准。
三、调整时间
一年级第二学期初。
四、基本条件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重视学习,勤奋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3.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要求转专业。
五、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申请专业调整: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有课程补考后未通过者;
3.体检结果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六、办理程序
1.学生处于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公布可调整专业名称、名额,护理、助产、会计三个专业的可转入计划数下达至各二级学院,如出现二级学院护理、助产、会计三个专业中任一专业计划录取未满的情况,则多余计划由学生处依据申请调整专业的人数合理分配给其它二级学院;
2.专业调整录取时,按高考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执行;
3.符合专业调整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
4.各转出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拟调整专业学生的条件,并按教务处学分制管理规定计算申请学生的百分制学习总成绩(等级制课程成绩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材料汇总报学生处;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成绩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60分以下 |
五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
优秀(95) |
良好(85) |
中等(75) |
及格(65) |
不及格 |
二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
合格(75) |
不合格 |
等级制课程成绩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
5.各转入二级学院有义务接受学生的咨询,帮助学生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进程和难度,并有权根据需要安排专业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6.学生处根据申请学生的高考平均成绩和第一学期所修读课程总平均分各按30%和7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进行排名,择优选录。
7.申请转入护理、会计、助产任一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分数和第一学期各科成绩相加,折算平均分,以70%的比例计入总分;高考分中剔除英语分后折算的平均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分。高考平均成绩折算分统一把文科转换成理科再计算平均分,并按以下公式换算:高考平均成绩折算分(文科生)=(文科分数、剔除英语成绩)*学校理科投档线÷学校文科投档线÷3;高考平均成绩折算分(理科生)=(理科分数、剔除英语成绩)÷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学生处根据排名结果拟定专业调整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发文公布,同时告知教务处、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及时做好学籍登记、收费变更、寝室调整等相关后续工作;
9.转专业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补修必要的课程。其已修公共课学分应予承认,其已修但不属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分,可记作选修课学分;
10.转专业学生自转入学期起隶属转入二级学院管理。
七、其它事项:
1.在拟转入专业的学科领域有特殊潜质或突出成绩,品德表现良好的特长生,须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特长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向转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要求,附上有效证明,并经学校审核通过。除特长生外,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而调整专业者,须向转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要求,附上有效证明,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专业者,由学校研究解决。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
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特长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
附件1: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 名 |
|
学号 |
|
性别 |
|
|||||
转出专业 |
|
班级 |
|
手机号码 |
|
|||||
高考成绩 |
|
科类 |
|
高考英语成绩 |
|
|||||
第一学期所修读课程成绩总分 |
|
补考科目 |
|
|||||||
专业申请志愿 |
第一专业 |
|
||||||||
第二专业 |
|
|||||||||
第三专业 |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转出二级学院意见 |
(需写明有无违纪等不良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应附上第一学期各科成绩表并加盖二级学院章。
附件2: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特长生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转出专业 |
|
转入专业 |
|
品德 表现 |
(需写明有否违纪等不良情况)
|
||
申请 理由 |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签名: |
||
转出二级学院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转入二级学院意见 |
(主要就该生是否具有该专业特长提出明确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特长生主要指以下两类情况:
1.中学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荣誉称号者;
2.在申请转入专业上有明显专长,并已取得相应成绩者(包括取得竞赛成绩、获得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