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4月3日-9日对拟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考生秦田波自愿放弃报考新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为确保更多的体育专项优秀考生进入我校学习,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考生秦田波体育专项合格资格,将考生张梦迪2015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拟录取标准由原来的生源地本科二批次调整为生源地本科二批次的65%,其余已公示的考生不变。
一、 公示时间:
2015年4月10日——4月12日
二、公示电话及联系人
校纪检委联系电话:0991-8582310
校招办联系电话:0991-858567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可以拨打学校纪检委或招生办公室电话如实反映,我校将认真进行核查。
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