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18 阅读量:505

    一、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办学地点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3

工业自动化仪表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4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6

精密机械技术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8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9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理工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0

软件技术

文、理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1

通信技术

文、理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2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文、理

35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3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35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4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文、理

4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文、理

8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6

首饰设计与工艺

文、理

35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7

电子商务

文、理

60

3

4500

仪表园校区

18

物流管理

文、理

80

3

4000

仪表园校区

19

应用韩语

文、理

35

3

4500

仪表园校区

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40

3

4500

浪头校区

2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理工

40

3

4500

浪头校区

22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理工

40

3

4500

浪头校区

23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理工

40

3

4500

浪头校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等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6日—4月1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mec.net.cn/zsb/),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交费方式:

  (1)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502室(财务处)交费;

  (2)到当地各大银行窗口将钱汇入我院丹东银行福春支行帐户中。汇款时一定要在附言中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及14位考生号,并保留好汇款回执单;如果附言无法注明考生信息,必须将汇款回执单(注明考生姓名和14位考生号)立刻传真到0415-3853206,以便我们核对。

  汇款信息:

  户名: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010271000237581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春支行

  银行号:313226009026

  注:本帐号为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的唯一帐号。

  交费时间:3月16日~4月4日中午12:00。

  到期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3日-4月14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mec.net.cn/zsb/)。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5日-4月16日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与考试

  考核分为“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文化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4月17日

9:00-12:00

丹东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录取时间:

  2016年4月20日—4月21日。

  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核总分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也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录取查询开始时间:

  2016年4月21日中午12:00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nmec.net.cn/zsb/)点击录取结果。

  九、录取备案时间:

  2016年5月4日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3853222

  传 真:0415-3853206

  网 址:http://www.lnmec.net.cn.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 (浪头校区)

  邮 编:118009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月16日-4月12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截止到4月12日12:00

4月13日-4月14日

考生资格审查、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4月15日-4月16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截止到4月16日17:00

4月17日

考试


4月18日-4月19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9日16:00

公布成绩,考生网上查询成绩


4月20日-4月21日

预录取、公布预录取名单、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4月21日12:00-4月22日9:00

公布补录专业及计划、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4月22日9:30

补充录取并公布补充录取名单,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5月4日

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