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4-01-12 阅读量:377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高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湘教通〔2014〕4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37

  三、湖南省(内)代码:47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八、办学条件:学院原名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3.53亿元。2011年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为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2013年7月1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相继被确认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湖南省首批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上海通用汽车ASEP项目湖南教学中心、博世汽车技术教学合作院校和博世诊断中心、保时捷汽车PEAP项目教学中心、北京汽车售后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中心、宝马汽车售后英才教育(BEST)项目湖南教学中心、上海大众SCEP项目合作院校和上海大众汽车实训中心等等。

  九: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在职在编教师450余人,硕士学历(学位)教师比例接近50%,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达到40%,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超过75%。还涌现了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邓志革、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张璐青、湖南省师德标兵黄敏雄、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陈婕、全省高校辅导员十大年度人物陈珊等先进典型。

  十: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电子信息系、机电工程系、人文艺术系。

  十一: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2%以上,被全国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邓志革

  顾 问:颜莉芝

  常务副组长:黎修良

  副 组 长:瞿维中、高兴

  成 员:雷久相、刘平国、何立志、郭红球、阙立红

  刘光明、李步青、尹长源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研究决策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处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

  主 任:尹长源

  成 员:陈燕、罗特

  根据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招生专业(所有招生专业都实行文理兼招)

  

系部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汽车运用系

汽车电子技术

文、理、对口兼招

80

汽车商务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对口兼招

80

机电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文、理、对口兼招

80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文、理、对口兼招

80

电子信息系

应用电子技术

文、理、对口兼招

80

  3、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不限制男女比例。

  (4)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需参加湖南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后填报我院相应美术类专业的志愿。我院将依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5)具体录取方式: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学院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附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学费标准

  

序号

系部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年)

1

汽车运用系

汽车电子技术

5800

2

汽车商务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60

3

机电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5800

4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4200

5

电子信息系

应用电子技术

5300

  第五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8431940、22625928、28438651

  传 真:0731-22625928

  联 系 人:陈老师 罗老师 尹老师

  通信地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1

  网 址:www.zzptc.com

  电子邮件: 307612231@qq.com

  QQ:2011378119 30761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