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我校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关于公布2017年我校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2 阅读量:136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我校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考生必读

  1.本次公布的为2017年我校拟在浙江省招生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2.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

  3.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