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5-11-13 阅读量:172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为做好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黔招考普〔2015〕号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已于2014年搬迁至遵义大学城新校区,新校区占地1000余亩,无论在基础设施,还是配套功能建设等方面都较为完善,整体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现有在职职工407人(不含附属医院),博士、硕士研究生100人。学校建有中药标本陈列馆和人体生命科学馆,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两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一所国家科研Ⅱ级中药生药学实验室、有全省医学高职类学校唯一的法医司法鉴定所。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针灸推拿专业是国家和省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有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90余所。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护理专业(中职)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贵州省国家第五职业技能鉴定站、贵州省“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学校。学校科研单位遵义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拥有教学、培训、病理诊断与会诊、科研和学术交流等五大职能,是疑难病理会诊的公共平台和科研学术交流的基地,护理、临床、中医专业是省级骨干专业。近几年,学校先后荣获全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全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通过了省级教育教学工作评估、2013年获得省级高职高专示范学校、从2012年起至今,年年获全省高职高专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等殊荣。历届专科护理毕业生护士资格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从2013年开始实行自主招生,是贵州省首批获试行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之一,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待批)、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药、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营养、卫生管理、药品营销十四个专科专业。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代码:14011

  办学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563000

  招生办电话: 0851-28776222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的副校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负责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

  1、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报名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登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填写)

  2. 2015年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

  3. 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同版照片2张

  6. 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应持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校报名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共200名)

  

序号

专业

学生类别

学制

省内计划(人)

备注

1

针灸推拿

文史、理工类

三年

30

2

康复治疗技术

文史、理工类

三年

60

3

医学影像技术

理工类

三年

5

限招普通高中生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中职生

4

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类

三年

5

限招普通高中生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职生

5

医学营养

理工类

三年

10

6

公共卫生管理

文史、理工类

三年

15

7

中药

理工类

三年

30

8

药学

理工类

三年

30

9

医药营销

文史、理工类

三年

15

  六、考试内容、时间

  (一)笔试:语文、英语(对普通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可不再进行文化考试)

  (二)面试(具体内容见考试通知)

  (三)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考试通知)

  2.面试时间:3月28日-29日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办法

  1.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学校执行2015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凡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不能参加2015年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二)录取安排

  自主招生工作在2015年4月10日结束,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八、监督程序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九、违规处理

  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待遇

  被我校录取后,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并享受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学生相同待遇。

  十一、录取中对考试身体条件的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十二、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条件执行。

  十三、附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二)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