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1-28 阅读量:647

  一.招生专业

  

院部

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元

计划

农牧

科技

学院

园艺技术

3

5000

30

园林技术

3

5000

30

畜牧兽医

3

5000

30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5000

30

工程

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3

5000

50

工程监理

3

5000

30

数控技术

3

500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00

5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000

30

工程造价

3

5000

6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000

3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000

30

汽车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000

5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5000

30

汽车电子技术

3

5000

30

信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00

5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000

30

软件技术

3

5000

3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5000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5000

30

经济

管理

学院

金融管理与实务

3

4800

30

会计电算化

3

4800

50

市场营销

3

4800

30

电子商务

3

5000

30

工商企业管理

3

4800

30

物流管理

3

4800

30

护理

学院

护理

3

5000

200

助产

3

5000

30

医学

药学

3

5000

80

医学检验技术

3

5000

50

医学影像技术

3

5000

30

康复治疗技术

3

5000

30

口腔医学技术

3

5000

30

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3

4800

50

酒店管理

3

4800

30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5000

30

商务英语

3

4800

30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4月7日。

  报名方式:登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报名。(http://www.lctvu.sd.cn)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四.考试考核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核综合能力。

  2.考点原则上设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若同一区域考生相对集中或超过50人,经批准可以设立分考点。

  五.录取及待遇

  1.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2..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3.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统一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家干部身份,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