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1-09 阅读量:9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 号)有关要求,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招生考试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科类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舞蹈表演

3

4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音乐类

9800

750 - 1000

艺术设计

2

6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中职生

9800

750 - 100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2

8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中职生

6000

750 - 1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4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中职生

6000

750 - 1000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院的舞蹈表演专业,报考条件为: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可选报我院的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3.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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