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院认真总结去年自主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平稳操作,精心设计,简便易行。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3、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
4、可操作性与便于推广原则
5、行政牵头,学校组织,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原则。
二、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教学副院长和院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综合组、纪律监察组、二级学院工作组共十个工作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安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和参加2015年安徽省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皖招委〔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
具体方案详见:
附件一:《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附件二:《面向2015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附件三:《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简章。
四、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备注 |
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理 |
70 |
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 |
2 |
商务经纪与代理 |
文理 |
60(文50理10) |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50(文40理10) |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 |
90 |
||
5 |
市场营销 |
文理 |
70(文50理20) |
||
6 |
会计 |
文理 |
50(文30理20) |
||
7 |
旅游管理 |
文理 |
70(文50理20) |
||
8 |
酒店管理 |
文理 |
70(文50理20) |
||
9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理 |
90 |
||
10 |
语言文化类 |
文理 |
160(文120理40)培养方向:应用韩语、商务日语 |
||
11 |
园林工程技术 |
文理 |
120(文80理40) |
||
12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 |
100(文70理30) |
||
1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文理 |
20(文10理10) |
||
1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 |
40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 |
40 |
||
16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文理 |
60(文40理20) |
||
17 |
公共管理类 |
文理 |
70(文50理20)(培养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 |
||
18 |
化工技术类 |
文理 |
180(文80理100)(培养方向:工业分析与检验、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
||
19 |
建筑工程管理 |
文理 |
70(文35理35) |
||
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 |
50 |
||
2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理 |
70 |
||
2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理 |
80 |
||
|
小计 |
1680(其中:文科755,理科925) |
|||
2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中职 |
60 |
2015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
技能测试(一) |
2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职 |
60 |
||
25 |
应用电子技术 |
中职 |
60 |
||
26 |
图形图像制作 |
中职 |
40 |
||
27 |
计算机系统维护 |
中职 |
40 |
||
2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职 |
60 |
||
29 |
汽车智能技术 |
中职 |
40 |
||
30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
中职 |
50 |
||
31 |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
中职 |
30 |
||
32 |
公共管理类 |
中职 |
60(培养方向:人力资源管理30、物业管理30) |
技能测试(二) |
|
33 |
会计 |
中职 |
30 |
||
34 |
文秘 |
中职 |
50 |
||
35 |
园林技术 |
中职 |
100 |
技能测试(三) |
|
36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中职 |
60 |
||
37 |
动物科学与技术 |
中职 |
60 |
||
38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中职 |
60 |
||
39 |
生物制药技术 |
中职 |
60 |
||
40 |
园艺技术 |
中职 |
70 |
||
41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中职 |
60 |
||
|
小计 |
1050 |
|
||
42 |
建筑工程管理 |
文理 |
60(文30理30) |
2015年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
43 |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
文理 |
60(文30理30) |
||
44 |
电子商务(创业班) |
文理 |
30(文15理15) |
||
|
小计 |
150 |
|||
|
合计 |
2880 |
|
||
注:考生必须按专业报考条件相应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
五、资格审核: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学院借助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六、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方案通过后进行自主招生宣传;
2、3月 1 日—— 4 月 1 日在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3、 4 月 8 日参加《面向2015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生和参加《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4 月 9 日进行测试;
4、 4 月 10 日参加《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4月 11 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5、 4 月 17 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4月20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7、2015年 4 月 30 日完成录取工作报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录取中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被我院“面向行业、企业“订单”培养的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允许参加我院“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
八、监督机制
1、学院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3、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将全程参与自主招生的监督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4、监督电话:0553-5775805
九、本方案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776799 5776800 5775888 5777161(3月1日—5月10日工作时间开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