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方案
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01 阅读量:680

  面向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方案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备注

1

机械设计与制造

70

201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

2

商务经纪与代理

文理

60(文50理10)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50(文40理10)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0

5

市场营销

文理

70(文50理20)

6

会计

文理

50(文30理20)

7

旅游管理

文理

70(文50理20)

8

酒店管理

文理

70(文50理20)

9

生物技术及应用

90

10

语言文化类

文理

160(文120理40)培养方向:应用韩语、商务日语

11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120(文80理40)

12

环境艺术设计

文理

100(文70理30)

13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

20(文10理10)

1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16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文理

60(文40理20)

17

公共管理类

文理

70(文50理20)(培养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

18

化工技术类

文理

180(文80理100)(培养方向:工业分析与检验、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19

建筑工程管理

文理

70(文35理35)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21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70

22

模具设计与制造

80

 

 

小计

1680(其中:文科755,理科925)

注:考生必须按专业报考条件相应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二、考核内容

  考生考核分为文化课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课考核采用申请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

  (一)“面向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报名资格

  1、参加2015年安徽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考生号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申请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

  3、文科类申请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达到C等级以上(包括C级);理科类申请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达到C等级以上(包括C级)。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4月1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四)报名考试费用120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

  (五)填报志愿方法:

  申请人报名时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文、理专业分开,不能交叉填报)和专业服从志愿。

  (六)4月10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自主招生报名号,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审核确认并现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申请表》。4月11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自主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

  1、文化课考核办法

  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计分;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计分。

  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测试内容:自然、社会、人文、科学、时政等方面的知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40分钟,满分为300分。

  五、保送生的推荐

  在与我院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高中给予一定的保送生推荐名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加分政策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在高中阶段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0分,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30、20、10分;

  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说明:

  1、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2、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

  七、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科按1∶1.5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文、理专业,依据文化课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类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外语。

  4 月 17 日,确定该批次的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同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 月 30 日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